(2015.09.20 权利运动来稿刊登)我丈夫于1984年分得广东阳春市交通局一套房子,与同幢三层六户的干部一样都办理了三三四制的房改手续。但単位在后来的房改过程中。与住户楼房在大院内不予售卖为由。拒绝给我们办理产权归属。沒有妥善安置离休干部的住房待遇政策。还怱悠蒙骗掩瞒三十年。拖过时间拖过房改期限拖到人死后。就干脆耍赖帐了!堂堂政府单位不是为民众排忧解难积极落实政策。而是使用如此卑鄙手段变相侵占我们的权益。什么历史遗留问题什么房改期己过什么又沒赶你们走。这些都是屁话!退一万步即使不能售卖。为何不及时公示?提醒我们另作选择(当时粤[1983]14号文件,离休干部住房待遇补贴有三方案:现金、土地、公房任选其一)也不至于我们产权受损。予于两凊。为何不作为呢?如果我们的产权跟普通干部一样只有三成居住权的话。哪么请问政府官员:我丈夫的离休干部住房待遇具体体现在哪里?
老革命走南闯北打江山。最后却落得个家门不保! 老家祖坟都找不着了。这唯一的房子也要被变相侵占?! 这叫什么事?恩将仇报?反咬一口吗? 如此忘本的行为良心是不是让狗给吃了? 同楼的住户也曾积极签字据理力争参予维权( 其中还有另一离休干部的家人)可是渐渐的都莫名消声了。 我们家能理解,面对强权当道。利弊得失的取舍。 株连家人可不是闹着玩的。可我们家不放弃! 我们不能做沉默的大多数。这房子是我夫妇唯一房产。 是国家赐予我丈夫的最大荣耀。我们佩得拥有,那怕它再破再旧, 任何人都无权侵占!沒有妥善安置沒有办理产权归属。 我们将没有任何保障! 这都是地方官崔肇荫玩怱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的结果! 我们遭受的是最大的人为祸害!并官官相护!当权作恶! 难道地方政府的意愿就可以凌驾于中央政策之上吗?天理何在?!
维权的遭遇更让人心寒。几十安保团团围住手无寸铁的我们(我、
离休干部的住房待遇是国务院颁佈的.
另外.从2011年7月至今,这么些年艰苦维权不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