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越来越艰难了。
这似乎就是未来一个漫长时期的宿命,但少有人惊讶。女权五姐妹被带走的时候,总有一股声音——谁叫你们这么激进,还上街做性骚扰倡导活动,所以错在行动者不够温和和太女权,我们做活动应该给父权体制让路;反歧视公益老男孩也被带走的时候,又有人嘀咕着——你看吧,这种反歧视维权倡导类的NGO肯定要吃苦头的,所以错在他们不该大张旗鼓培育边缘社群发声,要做也要跟团委合作;最后劳工NGO人士也带走了,总有一种唏嘘感令人心寒——敢做劳工维权,“煽动”工人罢工,破坏社会秩序,要知道这是在中国!
帮助工人维权更是错的。2.7亿的农民工权益从未在一个法治的框架下得到保障,劳动法上的劳工三权(组织权、谈判权、罢工权)从未真正享有,当工人践行劳工三权,当劳工NGO努力向工友科普法律,协助工友理性维权,得到的下场却是扣以“扰乱社会秩序”之罪,何其荒诞。2003年云阳县工人熊德明一家被拖欠工资,在温家宝的追讨下当天就拿回工资,何其迅速——我们终于懂了,只有靠赵家人的恩赐,“国家的主人”工人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没有总理的授权,我们怎么可以帮工人维权呢!
事实上,劳工NGO的罪名化已经不单是工人集体行动的敏感性所致了,联想此前女权和反歧视维权人士被拘,这已经是针对整个权益型民间组织罪名化的开始了,但我们并没有觉察抗争,温水下的青蛙终究是牺牲的宿命,我们会祈祷自己不会是下一只吗?难怪早已有学者坦明,我们的公民社会(公益圈)越走越宽,但是第三部门越来越弱——没有人再站出来对打压指错,喊不。
今时今日的我惟有的仅是无力的吐槽,我无法寄希望于前景如何;但我不甘心,我还有一群真正为社会公义的伙伴身处牢狱,我们还有2.7亿的工友面临无利保障之迫!劳工维权没有错,错的是不受钳制的资本剥削和权力勾结;我们的伙伴也没有罪,让公义奔走者免陷于禁锢,我们一起站出来发声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