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ntcast
Channel: 权利运动 HRCCHINA HUMAN RIGHTS SERVICE CENTER
Viewing all 2091 articles
Browse latest View live

福州大抓捕案在福清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十一位维权公民全部获刑

$
0
0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8年2月6日,福州大抓捕案在福清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审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林炳兴、严兴声二年六个月;江智安、贺清敏一年9个月;熊凤莲、吴宏福、张秀屏、林善忠、卓道明一年六个月;廖俊二年缓刑三年;石立琴拘役半年缓刑一年。严兴声、江智安、熊凤莲当庭提起上诉。

下附福州庄磊【福州大抓捕案宣判通报】
今天2018年2月6日,福州大抓捕案在福清法院第二次开庭。数十警察、国保分布在法院内㚈,戒备森严。
今天前来围观的维权人士四十多人,然而能容纳50人的法庭,仅允许十多人旁听。
上午9点30分开始,法庭安排了公诉人补充质证,辨护律师提出在第一次开庭结束控辨双方及当事人已做最后陈述。今天的质证不但依法无据而且违反程序,同时律师指出:公诉机关如此拙劣的手段,妄图补漏、补缺、补全、补满的打击迫害当事人,实在是欺压老百姓太过份了。
下午三点继续开庭,福清法院判决书未将指控书的二条指控(三坊七巷公民自由行和勿忘64)列为罪名,但仍然采信公诉书指控福建省高院,每周一聚为“寻衅滋事”罪,枉判:林炳兴、严兴声二年六个月;江智安、贺清敏一年9个月;熊凤莲、吴宏福、张秀屏、林善忠、卓道明等一年六个月;廖俊二年缓三年;石立琴拘役半年缓一年。
严兴声、江智安、熊凤莲等当庭抗议道:太邪恶了。并当庭提起上诉。
本案今天宣判通报完毕,感谢各界关注!

---福州庄磊2018.02.06

2016年G20期间,福州维权人士林炳兴、石立琴、廖俊、江智安、林依妹、蒋碧秀、熊凤莲、严兴声、张秀屏、吴宏福、罗红梅、贺清敏、林善忠、依卓等14人于2016年8月底相继遭到当局以衅滋事罪为由抓捕。

据了解,9月13日中午12点许,福州维权公民严兴声在家被福州仓山区城门派出所二名警察带走。后被羁押于福州第一看守所,廖俊9月2日被刑拘在福州第二看守所,林炳兴8月30日被刑拘关押在福清看守所。三人均被刑拘31天后转批捕。

2016年9月2日廖俊搜家带走一部电脑主机,9月9日蒋碧秀在家抓捕时带走一部电脑主机和一些上访材料,熊凤莲被搜家带走举牌横幅,江智安搜家带走公民衫等,9月13日严兴声在家抓捕时带走电脑、手机等。

2016年10月13日前后,蒋碧秀、石立琴、张秀屏、林依妹、熊凤莲、江智安、贺清敏、吴宏福、罗红梅、林善忠、卓道明等11人刑拘期满后取保候审。

2016年10月14日,林炳兴、廖俊、严兴声三人被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2016年11月底,案件于移送福清市检察院。

2017年3月1日,因G20期间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福清市公安局抓捕已取保候审的江智安等十一人收到福清市检察院起诉书,连同已因“寻衅滋事罪”被批捕的林炳兴、廖俊、严兴声一起,共十四人被福清市检察院提出公诉。

2017年3月17日,福州维权人士熊凤莲, 蒋碧秀,张秀屏再遭福州市公安局抓捕,现关押在福州第二看守所。

2017年3月23日,上午吴宏福被收监,羁押在福清看守所,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2017年3月30日,福州维权公民江智安也被收监,羁押于福清看守所301监室。[福清市公安局逮捕证融公(刑侦)捕字(2017)00017号]

2017年3月,贺清敏、罗红梅、林善忠、卓道明等多人又陆续被收押,目前分别被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和福清市看守所。

2017年4月12日,福州大抓捕事件中此前已取保,后又被福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讼的福州维权人士江智安其辩护律师黄志强在福清市看守所与其会见后透露,江智安目前精神状态良好,并坚信自己无罪。

2017年4月19日,13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名义起诉。后因蒋碧秀、林依妹没有归案,收回改为11人起诉书。蒋碧秀以同样罪名另案起诉。罗红梅暂时还没有被起诉。

2017年5月,蒋碧秀在北京被抓捕收押。


2017年5月19日,福州大抓捕事件中因G20期间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福清市公安局抓捕,刑拘30天届满已取保候审,后又被福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福州维权人士江智安,其辩护律师黄志强前往福清看守所会见后透露,江智安于4月28日收到一份新的起诉状,并经其向检察院核实,案件已经于5月2日再次起诉到法院。

2017年8月9日罗红梅已另案开庭。福清法院以检察院未通知其被告有委托律师为由,在未通知辨护律师出庭的情况下强行开庭审理案件。黄沙律师作为罗红梅的辩护律师,得知情况后,于8月18日下午到福州第二看守所去申请会见罗红梅,但一直等侯到下班都没有会见成功。

2017年8月21日,福清法院定于8月22日开庭审理福州大抓捕事件,众律师及家属均未收到通知。

2017年8月22日, 律师抗议法院突击开庭程序涉嫌严重违法,福清法院同意延期开庭。

2017年9月18日,林洪楠律师等收到福清法院就福州大抓捕案的书面通知:决定于2017年9月27日至9月29日每日上午10点至下午18点,在福清法院召开庭前会议。

2017年12月27日,游精佑、何宗旺、丁家喜三位人士通过网络公开发起筹集律师差旅费公告,希望以此解决福州大抓捕事件中被羁押的11位维权公民即将开庭的辩护律师差旅费用。

2018年1月2日上午,福州大抓捕案1月2日-1月4日在福州福清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将连续进行3天。

2018年2月4日,福州大抓捕案将于2018年2月6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福清法院第一法庭进行二次开庭。


2018年2月6日,福州大抓捕案在福清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审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林炳兴、严兴声二年六个月;江智安、贺清敏一年9个月;熊凤莲、吴宏福、张秀屏、林善忠、卓道明一年六个月;廖俊二年缓刑三年;石立琴拘役半年缓刑一年。严兴声、江智安、熊凤莲当庭提起上诉。

(江智安:羁押在福清看守所)
                                         
(吴宏福:羁押在福清看守所)


( 蒋碧秀:羁押在福州二看)

(张秀屏:羁押在福州二看)

(熊凤莲:羁押在福州二看 )


(严兴声:羁押在福州一看)


(林炳兴:羁押在福州一看) 
(廖俊:羁押在福州一看)

文东海律师:隋牧青律师拟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听证会观后感

$
0
0
权利运动转载

隋牧青律师拟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听证会观后感

2018年2月3日我和蔺其磊律师有幸旁听了隋牧青律师的听证会,能够参加旁听也是隋牧青律师一闪念的决定,广东省司法厅在2月2日征求隋牧青律师意见,并决定给他两个旁听的名额,隋律原本以为司法厅在网上公布了旁听申请电话,想旁听的自然可以通过电话申请,可他并不清楚通过电话申请的人非但无一人成功,反而在网上申请后受到了来自各方的骚扰,很多人因此被困家中,因此,他并没有准备旁听人员名单,可他知道我和蔺律正好在惠州开庭,离广州也就两个小时的路程,因而就报了我和蔺律的名字,于是我们两人成为隋律朋友中唯一得以进入听证会会场的人。

听证会从早上九点一直开到下午两点半,中午没有休息,听证现场在司法厅二楼207房间,大约四十来平方米,旁听席和代理人席、调查人员席几乎挨在一起,只有二十个旁听席,有三位人大代表,整个旁听席坐满了人。

整个听证过程还算正常,隋律师和两位代理人周泽和杨学林律师也充分阐明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虽然听证会看上去也还算那么一回事,可我越了解隋律被处罚的事由,心里越不是滋味,尤其是我面临着同样的被法院投诉并被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处境,一丝感同身受的悲凉贯彻全身。

隋牧青律师此次被处罚表面上的原因是因为:2014年隋牧青律师在代理丁家喜、李尉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一案时有所谓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而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函给广州市司法局处理,还有2017年在代理陈云飞一案时在看守所会见拍照,被当地看守所投诉。而真实的原因则显然无法明说,正如隋牧青律师在最后陈述中指出,他是一位资深的刑辩律师,开庭无数,在业内和客户中获得了广泛的赞誉和认可,以至于象江平这样的法学界前辈也以签名声援的方式表达对他的支持,但隋牧青却得不到司法部门的认可,司法部门对律师的评价和民间对律师的期望之间存在的差距实在让人感到担忧。而他也一直试图逐渐加强和官方的沟通,从而缩小这种巨大鸿沟的差距,正因为他一直抱持这种善良保守的意愿,因而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律师证会被突然吊销。

司法厅的调查人员当庭出示的证据仅只有法院的和看守所的两份司法建议函,以及海淀区法院对隋牧青罚款1000元的司法处罚决定书和新津县看守所对隋牧青律师处以警告处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调取庭审录音录像,没有调取庭审笔录,没有调取该案必要的程序性材料和隋牧青当庭发表的辩护词。实质是没有该案任何的原始事实和证据。调查人员的辩解理由是隋牧青律师在处罚决定作出后签收了该两份处罚决定书,并且没有对那两份处罚决定书提出异议,也没有提起复议、复核、诉讼等救济程序,因而推定该两份处罚决定书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都是真实准确的的,并因此认为没有必要再调取相关的其它事实材料。可问题是,处罚决定作出后,是否申请救济是当事人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放弃权利不当然代表当事人对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的认可,当事人主张或放弃权利往往会有复杂的利弊权衡,而绝不是单一的因素可以概括,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事后不申请救济,当事人就丧失了对该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予以质疑的权利,另一方面,吊销律师执照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如果司法部门还有对律师的一丝尊重,也不应该如此草率,理当把所有必须的证据材料收集齐全,审慎审查并作出最终的决定,而不是仅依据法院或警方的片面之词,即迫不及待地挥舞大棒,要知道对隋牧青拟被吊销律师执照一案来说,法院在本案中相当于投诉人,也是争议的一方当事人,法院的司法建议函不过是投诉人的陈情,如果并无其他原始事实和证据印证,当然不应该直接作为事实加以引用。

法院的司法建议函例举了隋牧青的一些所谓的罪状:比如隋律师多次打断他人发言;在法庭有站立、走动等行为;穿戴随意、不注意司法礼仪;不服从法庭指挥等等。我注意到司法建议函例举的行为并未在处罚决定书中一一对应例举,至少我并没有看到更多的证据能够证明司法建议函所例举的行为就是处罚决定书所依据的事实,换句话说,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也许是依据其他事实,或者仅只是司法建议函中的部分事实等多种可能。调查人员提供的唯一算得上证据的应该就是处罚决定书了,而调查人员对隋牧青律师吊销律师执照所依据的行为很显然不是处罚决定书所依据的事实而是司法建议函所例举的全部行为。另外从司法建议函所例举的行为进行分析也应该可以看出,有些行为本来是很正常的行为或仅是法官的个人感受或揣摩,有些行为过于概括和笼统以至于无法准确判定,根本无法作为司法处罚的事实,比如穿着随意、不注意司法礼仪,什么叫穿戴随意,估计不同人会有不同的标准;比如在法庭站立、走动等行为,在什么场合下站立、走动并无详细说明;比如打断他人发言,有些发言就应该打断,比如公诉人逼供诱供,律师一般会说“我抗议”来及时打断公诉人发言,……。

听证进行到由拟被处罚人隋牧青提供证据的阶段,丁家喜前律师出席听证会并做了证言,还有另一位律师常玮平也提交了书面证言,随着丁家喜前律师不卑不亢的陈述,所谓扰乱法庭秩序的真相逐渐清晰,这样的场景对每一位为人权案件辩护的律师来说都不会陌生,只不过有些律师选择了隐忍退让,当然还有更多的律师像隋牧青律师一样,为了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勇敢抗争。

以下就是定家喜律师当场陈述当时的部分庭审情况:

1、检方随意拆案并将同一案件不同被告人分别放在不同层级的法院审理,不但避免了当事人之间相互质证从而掩盖事实真相,而且同一个案件不同当事人,有的在基层法院审理,有的在中级法院审理,在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判决后又要在中级法院上诉,相当于剥夺了他们的上诉权。

2、法庭对于当事人和辩护律师的证人出庭申请、回避申请等诸多正当要求置之不理或违法驳回。

3、法官骄横跋扈,多次粗暴随意打断当事人和辩护律师发言,多次对辩护律师使用“闭嘴、你给我闭嘴……。”等命令威胁性的语言。

……。

法庭之所以被称之为法庭,就是因为它代表了法律所倡导的规则、程序和正义,并由此导出人类所需要的自由和秩序。在法庭上,每一个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除了法律的授权,没有任何人享有超出法律之外的特权,辩护律师和被告人是如此,公诉人也是如此,同样法官也不例外。可从丁家喜、李蔚一案的审理当中,我们看到更多的是法院法官肆无忌惮地违法,但律师却对他们无可奈何,而辩护律师稍有不当言行,就会上纲上线,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揪住不放,甚至在多年后,大家本以为已经事过境迁,可谁知若干年后还会被拿出来作为吊销律师执照的依据,且不说这依据是否正当,但杀人放火皆有时效,律师的执业行为反倒可以被永久清算了?

至于新津县看守所投诉隋牧青律师在会见室拍照和传递材料,就更不值一提了,如果不是刻意,对此莫须有的指控都不应该拿出来晾晒,因为晾晒的唯一结果就是证明隋牧青律师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好律师,他严格依照律师法和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在行使调查取证的执业权利。

周泽律师和杨学林律师凭借他们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丰富学识,发表了严谨、详实、周到的代理意见,从各角度证实了此次对隋牧青律师的处罚不但荒谬不合法,而且不合常理常情。

2017年下半年以来,多位律师如山东的祝胜武律师、云南的王理乾和王龙德律师、浙江的吴有水律师、北京的余文生和李昱函律师先后被吊销律师执照、停止执业、注销律师证、被刑事抓捕,而再往前追溯,709的余波仍未平息,王全璋律师已经被违法禁止律师会见1000多天,至今未有任何消息。此外,还有我本人等多位律师正在或将要被被司法部门调查。虽然对律师必要的约束也有它的正当性,可如果在短时期内大规模地运动式整治迫害律师,只会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也无异于中国现代化、文明化的进程。

律师重规则和秩序,并有务实的态度,是天然的改良派,对律师的打压非但无助于解决中国当代所存在的问题,反而会让问题更加复杂和棘手,也会让更多的普通国人丧失对国家的信心,虽然时间也许会证明孰是孰非,但时间同样具有不可逆性,今天犯下的错误也许会有人在今后付出代价,但这个错误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再也无法挽回!

隋牧青律师也许在特定的场合表现出了无法自制的激情,如果刻意割裂该行为与当时场景的联系,我们也许会得出他为人偏激的虚假印象,可如果结合前因后果加以考量,一个稍有正义感的人都会感受到隋牧青对律师职业的赤诚之心!对法律和规则的执着与忠诚!

文东海
2018年2月5日

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余文生律师 遭徐州市钢山区公安局以会见有碍侦察或者可能泄露国家机密为由 拒绝律师会见

$
0
0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8年2月8日,被徐州市钢山区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余文生律师,其辩护律师常伯阳收到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铜公(国)不准见字[2018]001号]以会见有碍侦察或者可能泄露国家机密为由,决不准予申请人会见犯罪嫌疑人余文生。





据了解,余文生律师,男,19671111日出生,大学毕业。1999年参加并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20021月正式律师执业,20147月就职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7712日被迫离开道衡所,成为无所律师。在司法局的压力下,无法找到接收他的律师事务所,因而筹办个人所。2018112日,北京市司法局以余文生律师多次公开发表反对党的领导、攻击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言论为由决定不予许可余文生律师设立北京智增律师事务所。2018115日,余文生律师执业证被注销。

2018年1月19日23:00,北京余文生律师在住家楼下遭警察带走已经超过16个小时,其妻子许艳介绍,家人没有收到警方给出的法律文书,不知道余文生是被谁抓走的,也不知道是涉嫌什么罪名被带走的。余文生妻子许艳女士呼吁各界人士给予关注和帮助,

2018年1月20日,在住家楼下遭警察带走的北京余文生律师,其家属收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拘留通知书[京公石拘通字(2018)000048号]已于2018年1月20日1时将涉嫌妨碍公务罪的余文生刑事拘留,现羁押在石景山看守所。
看守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

2018年1月2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的北京余文生律师,其代理律师黄汉中到北京市石景山区看守所要求与其会见,石景山看守所前台的郝警察以案件正在办交接为由拒绝律师会见,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为其存钱亦遭北京市石景山区看守所人员拒绝。

2018年1月2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的北京余文生律师,其代理律师几天来一直遭北京市石景山区看守所拒绝会见,其妻子许艳亦遭新古城派出所警察威胁恐吓不要发声。

2018年1月28日,在昨天(1月27日)晚间21时左右,江苏徐州警察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羁押的北京余文生律师位于石景山的办公室和家中,仔细查抄余文生的住所和办公室3个多小时;周日凌晨0点徐州警察带走许艳和查抄物品,整个查抄过程北京警察全程在场。其妻子许艳被带到广宁派出所询问了一夜,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传唤,今天下午又带她回到余律师住宅处搜查,直到下午四点多才开车送她回到石景山的办公室,余文生律师的罪名亦已经变更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监视居住

2018年2月5日,被徐州市钢山区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余文生律师,其辨护律师常伯阳,黄汉中及其妻子许艳到徐州市钢山区公安局要求会见余文生及告知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址,其妻子要求为余文生律师存钱,遭徐州市钢山区公安局拒绝。

2018年2月5日,被徐州市钢山区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余文生律师,其辩护律师常伯阳收到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铜公(国)不准见字[2018]001号]以会见有碍侦察或者可能泄露国家机密为由,决不准予申请人会见犯罪嫌疑人余文生。

南京纪念六四演讲案 遭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的史庭福案开庭 律师作无罪辩护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
0
0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8年2月8日,因于“六四事件”二十八周年之际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维权公民史庭福案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其辩护律师刘浩作无罪辩护,认为89年事件只是政府对事情看法,不代表当事人看法和群众的看法,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南京维权公民史庭福于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 )


据了解,2017年6月4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史庭福身穿写有“勿忘六四”等字样的白衬衣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高声演讲,主要内容关于“六四”大屠杀,呼吁市民牢记历史勿忘“六四”。演讲吸引不少前来纪念馆参观的市民和游客,纷纷驻足听讲。下午三点半,南京警方带同传唤证和搜查证来到其住所,带走史庭福调查,并进行全屋搜查后带走史庭福手机以及大量文件。

2017年6月26日,山西运城的许忠东被证实羁押于南京市雨花石区看守所,疑因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现场拍摄史庭福演讲宣扬勿忘“六四”过程。

2017年6月28日疑于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寻衅滋事刑拘于雨花台区看守所的史庭福获律师会见,史庭福披露于看守所中被恶意对待,睡眠空间逼仄、半夜遭摇醒、伙食变质变味。

2017年6月29日 疑于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以寻衅滋事刑拘的史庭福披露于看守所中被恶意对待,其辩护律师刘浩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

2017年7月5日 疑于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以寻衅滋事刑拘的史庭福其辩护律师刘浩向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区分局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另一名参与拍照的许忠东已经获释。

2017年7月6日 疑于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以寻衅滋事刑拘的史庭福传已遭批捕,但家属仍未收到通知书

2017年11月3日,因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的史庭福,其辩护律师刘浩向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递交《史庭福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史庭福涉嫌寻衅滋事罪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并将《南京冤民史庭福》一文附上。随后前往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与其会见后得知,史庭福的看守所专用卡被管教没收未还已逾三月之久,日常生活消费多有不便之处,身体健康频受影响,刘浩律师就史庭福的看守所专用卡没收问题,当即向看守所反映。

2017年11月9日,因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的史庭福其辩护律师刘浩透露,2017年11月8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已经就史庭福案接受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起诉,决定立案。

2018年2月5日晚上,因于“六四事件”二十八周年之际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维权公民史庭福的辩护律师刘浩发出消息:史庭福“六四”演讲涉嫌寻衅滋事案,定于2018年2月8日上午9:30,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定于2018年2月7日下午2:30,在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办案场所召开庭前会议。

2018年2月8日,因于“六四事件”二十八周年之际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维权公民史庭福案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其辩护律师刘浩作无罪辩护,认为89年事件只是政府对事情看法,不代表当事人看法和群众的看法,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据CPPC网站报道: 

史庭福(CPPC编号:00544),1959年6月14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前南京市无线电元件第十一厂职工,维权公民,街头民主运动践行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因其为人真诚、热情、厚道,经常关注困难的同道,并热心帮助捐款给他人,故备受各地网友的赞许;1989年,曾积极支持学生民主运动“反官倒反腐败,争民主争自由” ;1995年—1999年,曾因民事纠纷招惹报复,先后三次遭到殴打,落下多处病伤,凶手系高官二代,逃脱法律制裁;2001年,曾因此上访维权竟遭诬告陷害,被当地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枉法判刑4年,后因减刑于2004年提前出狱;2003年,其子史竟(当时年仅15岁),因探父途中遭到多人殴打、砍伤,落下多处病伤,而凶手竟又都是权势子弟,皆与地方司法机构勾结,长期逍遥法外,其为讨公道而被迫再次上访;2007年,因其在维权途中再遭殴打,至此,经过深刻反思,其由一位普通的维权访民终于成长为一名坚定的维权斗士,后又因接触并认同三民主义与​​普世价值观,随逐步成为一积极的街头民主运动践行者。

2015年4月13日,曾在台湾的台北101大厦与亲共分子进行论战,当众揭露其丑陋心态并扯掉中共党旗;2016年6月2日,“七七事变”79周年纪念活动在南京市中山陵举行,台湾国民党抗战将领回陆参加,其曾高呼“中华民国万岁”;2016年6月3日,曾因欲赴港参加六四纪念27周年活动而被拦截于深圳海关,旋即被押回南京,拘禁于南京下关白云亭一处仅1平方米的笼室4天;2016年10月31日,曾因在台湾国民党主席洪秀柱到南京中山陵访问期间高喊“三民主义万岁” ,而被南京市警方当场抓走;同年,曾因现场围观南京王健案、苏州4﹒29祭林昭、举牌声援郭飞雄、组织南京网友帮助高智晟律师家人度过生活难关等,而被当局维稳监控;2017年6月4日,因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门前身穿“勿忘六四”血衣,发表“六四” 纪念28周年演讲,并将演讲视频上传发布到网上,遂于当日下午遭南京市雨花台区警方传唤调查,6月5日即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7年7月6日,被转正式逮捕;据悉,其在看守所屡遭狱方及牢头狱霸虐待,致其多处病伤复发;睡眠空间狭小难以躺下,经常睡中窒息、憋醒,好不容易入睡,又被牢头狱霸指使同仓人员摇醒,甚至抽去代为枕头的衣服;伙食变质变味,难以下咽,卖菜人员唯独拒绝其一人买菜,并声称系领导安排。

目前被羁押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因逃避珠海当局维稳 被珠海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羁押的李小玲 又遭外地警察提审 其身体状态堪忧

$
0
0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8年2月5日,蔺其磊律师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与因逃避珠海当局维稳,遭珠海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羁押的李小玲会见后得知,又有外地的警察提审了李小玲两天。现在李小玲案在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
李小玲的眼睛是做过手术需要术后复诊的,但被抓后警方拒绝术后复诊,仅提供了三种类型的滴眼液供其使用,根本无法阻止眼病的发展,加上监舍条件很差,故其身体状态很差。

下附蔺其磊律师【李小玲案件进展情况】:
2018年2月5日下午,我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李小玲,又有外地的警察提审了她两天。退补换押期间截止的1月25日,现在在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她的神情很疲惫,本来引起本案发生的眼睛是做过手术需要术后复诊的,但被抓后警方拒绝术后复诊,仅提供了三种类型的滴眼液供其使用,根本无法阻止眼病的发展,加上监舍条件很差,故其身体状态很差。转达大家对她的节日祝愿,但愿她能够早日获得本来就属于她的自由!



据公开消息显示,2017年6月3日李小玲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外举着“珠海李小玲,六四光明行”的牌拍照传至网络。

2017年6月4李小玲等8名维权人士先后被北京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羁押于西城看守所。

至2017年7月5日8人分别被取保候审释放。李小玲随即被珠海警方带回珠海软禁于某宾馆内。在此期间李小玲趁人不备从软禁的宾馆逃脱,在外躲藏十几日后辗转再次于2017年7月27日前往北京火车站,被布控多天的珠海警方截获带回珠海后被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行政拘留于珠海拘留所。

2017年8月6日再次被刑事拘留羁押于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其家属的住所被珠海警方搜查,查抄带走一定数量的文字类物品(上访以及诉讼等材料),并搜走朋友赠予李小玲的国民党徽章等个人物品。

2017年8月14日下午,广东维权律师葛文秀于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的李小玲。据葛文秀律师的通报称,李小玲表示自己身体状况尚算可以,五月伤残的左眼依然无法视物,由眼压不正常引发的头痛头晕等症状时有发生。李小玲称,自8月8日被刑拘起至今一个星期,尚未在看守所受到过殴打。不过,看守所不准其消费购物食品改善生活,亦不准同一仓室的人与其聊天讲话。

2017年8月31日和9月1日,葛文秀律师连续两天申请会见李小玲,被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值班人员故意刁难不让会见,经交涉获安排会见不到十分钟又被强行终止,葛文秀律师撰文公开指责看守所长玩弄法律。

2017年9月14日上午,蔺其磊律师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到李小玲,得知李小玲已于9月12日被珠海当局以寻衅滋事罪为由批准逮捕。

2017年10月18日,因逃避珠海当局维稳,遭珠海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羁押的李小玲其辩护人蔺其磊和葛文秀律师去到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与其会见后得知,其被逮捕后已经经历了二十二次的提审,并且每次时间长达四五小时或以上,以至于身体状况极差,加上至今仍然被要求睡在地上,致使腰部、双脚以及坐骨神经等身体多处疼痛难忍,又加上卵巢囊肿疼痛复发,还有身体多次出现红色斑点奇痒无比,上述种种令其夜晚无法入睡,白天身心疲倦精神疲惫。五月失明的眼睛本应在手术后需要继续治疗和检查,但已经有长达四个多月未获诊治,警方仅以普通眼药水随便敷衍了事。
蔺其磊律师表示,鉴于李小玲的身体健康堪忧,多处病患需要诊治,再加上李小玲一直声称“这是珠海警方对我控告他们(警方)的打击报复”,两位律师向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区分局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书”,并依法向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提出“侦查监督申请书”,以期在法律规定框架内给该案带来一定

2017年11月3日,因逃避珠海当局维稳,遭珠海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羁押于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的李小玲,其辨护律师葛文秀与其第四次会见后透露,李小玲除了原來的眼睛不好外,右腹部疼痛越來越重。她目前已不再配合警方的詢問,要求看病治病。
2017年10月18日蔺其磊和葛文秀律师向给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区分局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书”,亦遭香洲分局以“采取取保候审有社会危害性”为由拒绝。

2017年11月14日上午,蔺其磊律师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与因逃避珠海当局维稳,遭珠海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羁押的李小玲会见后得知,李小玲案件已经移送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起诉。李小玲并告知看守所又给她做了简单检查,给药吃后身体状况好转,现在精神状态不错。蔺其磊律师下午到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案管中心,复制了李小玲案卷宗,确知是11月10日移送检察院起诉的。

2017年12月4日上午,陈进学律师代理李小玲诉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到珠海市金湾区法院立案,该院立案庭开会研究后回复陈进学律师,关于李小玲这个人的案件,他们一律不立案,也不收材料。

2018年2月5日,蔺其磊律师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与因逃避珠海当局维稳,遭珠海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羁押的李小玲会见后得知,又有外地的警察提审了李小玲两天。现在李小玲案在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
李小玲的眼睛是做过手术需要术后复诊的,但被抓后警方拒绝术后复诊,仅提供了三种类型的滴眼液供其使用,根本无法阻止眼病的发展,加上监舍条件很差,故其身体状态很差。

福州大抓捕 遭福清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羁押的福州维权人士严兴声 遭福清法院判刑二年 其将提出上诉 通信权一直被剥夺

$
0
0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8年2月9日,纪中久律师在福清看守所会见了福州大抓捕案中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羁押的福州维权人士严兴声后得知,严兴声已经收到福清法院送达的判决书,刑期为两年整,而不是宣判时的两年三个月。严兴声认为该判决完全是一种迫害,将提出上诉。对于其他被判刑的公民,他特别在判决送达时向法官指出对于吴宏福卓道明等多位老年人处以重刑,没有人道。他还向律师表明他的通信权一直被警方剥夺,家里的信收不到,自己的信寄不出。

2016年G20期间,福州维权人士林炳兴、石立琴、廖俊、江智安、林依妹、蒋碧秀、熊凤莲、严兴声、张秀屏、吴宏福、罗红梅、贺清敏、林善忠、依卓等14人于2016年8月底相继遭到当局以衅滋事罪为由抓捕。

据了解,9月13日中午12点许,福州维权公民严兴声在家被福州仓山区城门派出所二名警察带走。后被羁押于福州第一看守所,廖俊9月2日被刑拘在福州第二看守所,林炳兴8月30日被刑拘关押在福清看守所。三人均被刑拘31天后转批捕。

2016年9月2日廖俊搜家带走一部电脑主机,9月9日蒋碧秀在家抓捕时带走一部电脑主机和一些上访材料,熊凤莲被搜家带走举牌横幅,江智安搜家带走公民衫等,9月13日严兴声在家抓捕时带走电脑、手机等。

2016年10月13日前后,蒋碧秀、石立琴、张秀屏、林依妹、熊凤莲、江智安、贺清敏、吴宏福、罗红梅、林善忠、卓道明等11人刑拘期满后取保候审。

2016年10月14日,林炳兴、廖俊、严兴声三人被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2016年11月底,案件于移送福清市检察院。

2017年3月1日,因G20期间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福清市公安局抓捕已取保候审的江智安等十一人收到福清市检察院起诉书,连同已因“寻衅滋事罪”被批捕的林炳兴、廖俊、严兴声一起,共十四人被福清市检察院提出公诉。

2017年3月17日,福州维权人士熊凤莲, 蒋碧秀,张秀屏再遭福州市公安局抓捕,现关押在福州第二看守所。

2017年3月23日,上午吴宏福被收监,羁押在福清看守所,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2017年3月30日,福州维权公民江智安也被收监,羁押于福清看守所301监室。[福清市公安局逮捕证融公(刑侦)捕字(2017)00017号]

2017年3月,贺清敏、罗红梅、林善忠、卓道明等多人又陆续被收押,目前分别被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和福清市看守所。

2017年4月12日,福州大抓捕事件中此前已取保,后又被福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讼的福州维权人士江智安其辩护律师黄志强在福清市看守所与其会见后透露,江智安目前精神状态良好,并坚信自己无罪。

2017年4月19日,13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名义起诉。后因蒋碧秀、林依妹没有归案,收回改为11人起诉书。蒋碧秀以同样罪名另案起诉。罗红梅暂时还没有被起诉。

2017年5月,蒋碧秀在北京被抓捕收押。


2017年5月19日,福州大抓捕事件中因G20期间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福清市公安局抓捕,刑拘30天届满已取保候审,后又被福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福州维权人士江智安,其辩护律师黄志强前往福清看守所会见后透露,江智安于4月28日收到一份新的起诉状,并经其向检察院核实,案件已经于5月2日再次起诉到法院。

2017年8月9日罗红梅已另案开庭。福清法院以检察院未通知其被告有委托律师为由,在未通知辨护律师出庭的情况下强行开庭审理案件。黄沙律师作为罗红梅的辩护律师,得知情况后,于8月18日下午到福州第二看守所去申请会见罗红梅,但一直等侯到下班都没有会见成功。

2017年8月21日,福清法院定于8月22日开庭审理福州大抓捕事件,众律师及家属均未收到通知。

2017年8月22日, 律师抗议法院突击开庭程序涉嫌严重违法,福清法院同意延期开庭。

2017年9月18日,林洪楠律师等收到福清法院就福州大抓捕案的书面通知:决定于2017年9月27日至9月29日每日上午10点至下午18点,在福清法院召开庭前会议。

2017年12月27日,游精佑、何宗旺、丁家喜三位人士通过网络公开发起筹集律师差旅费公告,希望以此解决福州大抓捕事件中被羁押的11位维权公民即将开庭的辩护律师差旅费用。

2018年1月2日上午,福州大抓捕案1月2日-1月4日在福州福清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将连续进行3天。

2018年2月4日,福州大抓捕案将于2018年2月6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福清法院第一法庭进行二次开庭。


2018年2月6日,福州大抓捕案在福清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审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林炳兴、严兴声二年六个月;江智安、贺清敏一年9个月;熊凤莲、吴宏福、张秀屏、林善忠、卓道明一年六个月;廖俊二年缓刑三年;石立琴拘役半年缓刑一年。严兴声、江智安、熊凤莲当庭提起上诉。

2018年2月9日,纪中久律师在福清看守所会见了福州大抓捕案中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羁押的福州维权人士严兴声后得知,严兴声已经收到福清法院送达的判决书,刑期为两年整,而不是宣判时的两年三个月。严兴声认为该判决完全是一种迫害,将提出上诉。对于其他被判刑的公民,他特别在判决送达时向法官指出对于吴宏福卓道明等多位老年人处以重刑,没有人道。他还向律师表明他的通信权一直被警方剥夺,家里的信收不到,自己的信寄不出。


(江智安:羁押在福清看守所)
                                         
(吴宏福:羁押在福清看守所)


( 蒋碧秀:羁押在福州二看)

(张秀屏:羁押在福州二看)

(熊凤莲:羁押在福州二看 )


(严兴声:羁押在福州一看)


(林炳兴:羁押在福州一看) 
(廖俊:羁押在福州一看)

病危转入监狱医院的福建在押维权人士纪斯尊 其辩护律师向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提出保外就医申请

$
0
0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8年2月9日,纪中久律师向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同时按监狱管理局的要求也向莆田监狱提出了关于在监狱中因病情危重转入福建省建新医院(监狱医院)治疗的福建维权人士纪斯尊病重急需保外就医的申请。
福州公民何宗旺、陈济更、卓智标、叶钟、张华、吴霖香、吴秀娟、张丽芳、庄磊等呼吁福建当局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保障纪斯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纪斯尊的疾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2018年1月27日,林洪楠律师收到被福建省闽侯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3年3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4年6个月的福建维权人士纪斯尊来信:因严重便血已于1月19日从莆田监狱转到福建省建新医院(监狱医院)外科住院,做胃镜、肠镜检查。两位代理人林洪楠律师和纪中久律师今天(1月28日)分别接到纪斯尊姐姐电话述说:监狱大队长等人1月25日到纪斯尊老家漳州,对家属说:“纪斯尊在监狱中高血压、糖尿病等严重,还有脑梗问题,便血疑有不良病情,已转入医院治疗”。

2018年1月29日下午2点半,林洪楠律师前往福建省建新医院(监狱医院)要求会见福建维权人士纪斯尊,而医院管教科以需要莆田监狱的介绍信为由,不准予会见。林洪楠律师拿出纪斯尊来信要求律师会见及全权委托等相关材料,交涉了一个多小时仍然拒绝会见。之后应纪斯尊来信要求存了二千元给其以备急用。

2018年2月2日,在监狱中因病情危重转入福建省建新医院(监狱医院)治疗的福建维权人士纪斯尊的家属,2月1日到福建省建新医院(监狱医院)会见了纪斯尊后电话告知纪中久律师:目前纪斯尊在狱中的病情非常严重,处于昏迷状态,靠输氧呼吸,无法正常交谈。具体详细有待律师与家属进一步交流后再通报。同时,林洪楠律师和纪中久律师正在向莆田监狱申请会见纪斯尊。

2018年2月5日上午,纪中久律师和林洪楠律师前往莆田监狱办理会见纪斯尊的手续,马不停蹄折返福州,午后两律师赶到福建省建新医院(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在戒备森严、光线暗淡的病房,律师会见了躺在病床上的纪斯尊,他戴着氧气面罩,手上插着输液管,不能讲话,不能动弹。在律师的连续召唤下,他迟缓的恢复了一点意识。律师问他是否需要保外就医?纪斯尊在律师准备好的纸上颤抖的用笔写下:特别希望,我一定要入住福建老人医院,请尽快为我办理。接着律师向医生了解纪斯尊的病情,医生告知:纪斯尊是急性脑梗引起,伴随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今天的病情比上周家属探望时好了一点,但是还是很危险。律师正着手准备为纪斯尊申请办理保外就医。

2018年2月9日,纪中久律师向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同时按监狱管理局的要求也向莆田监狱提出了关于在监狱中因病情危重转入福建省建新医院(监狱医院)治疗的福建维权人士纪斯尊病重急需保外就医的申请。
福州公民何宗旺、陈济更、卓智标、叶钟、张华、吴霖香、吴秀娟、张丽芳、庄磊等呼吁福建当局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保障纪斯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纪斯尊的疾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据cppc网站报道,纪斯尊(CPPC 编号:000225 )

1949年12月10日出生,广东省人,福建著名维权律师,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因屡次为冤民访民代理维权案件而备受弱势群体的交口称赞,素有“赤脚律师”之称;2008年9月18日,因再次为当地访民积极维权,而遭到当局报复性打击,被福建省福州市警方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刑拘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同年9月26日被正式逮捕,2009年1月7日被福州市台江区法院以“伪造公章、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1年1月17日,刑满释放;出狱后,因其继续为弱势群体代理维权案件,故遭到当局的长期监控;2014年10月21日,因其应《人民日报》社之邀参加北京举办的“强征土地问题”记者招待会,遂被福建警方前往途中非法抓走软禁,后于10月28日被福州市仓山区警方行政拘留15天;2014年11月12日,被福州市鼓楼区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3月,被福建省闽侯县检察院正式批捕,并被 押在福建省福州巿第一看守所;2016年4月17日,被福建省闽侯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3年3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4年6个月;2016年5月12日,代理律师与其会见,发现其身体健康状况很差。其不服上诉,2016年7月8日被秘密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19年4月26日。后被转至莆田监狱服刑。


蔺其磊律师会见秦永敏情况通报 看守所安排会见需经国保同意

$
0
0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8年2月8日上午,蔺其磊律师在武汉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到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遭羁押在此的知名异议人士秦永敏,秦永敏告知每次律师申请会见,看守所都要给国保打电话,获准国保同意后看守所才安排律师会见。另外,秦永敏还告诉蔺其磊律师,其于2月5日上午收到案件再次被延期审理通知书,得知案件审理期限从2017年2月6日延长到5月6日。以下是蔺其磊律师会见秦永敏后记述案件进展情况通报。

【秦永敏先生案件进展情况通报】

蔺其磊律师:2018年2月8日8:40分,我到武汉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秦永敏先生,我是第一个递交材料,不用登录系统,但等了约40分钟,秦永敏先生才到会见窗口,他说:今天是拿我号房钥匙的管教有事耽误时间长了,但我看出一个规律,每次你们律师会见,看守所都要给国保打电话,国保同意才安排会见,有的时候律师下午会见迟了,看守所打电话时国保下班了就不让会见,到第二天国保打电话问昨天的会见情况,看守所就没法汇报,据此得出其实每一次律师会见都是国保在背后同意后,看守所才安排会见的。真是奇葩啊!

秦永敏先生讲了审判长和合议庭其他人在2月5日来提讯他了,要和他核实一些卷宗中的证据 ,因对法官明显违法行为的不满,和他们产生了一点冲突。“因为法官总是找不到自己的定位,不能履行居中裁判的角色,我和他们沟通很不通畅,反倒是本来应该是控辩对立一方的公诉人,因为公诉人的态度和素质,我们交流的很好”,接着秦永敏先生也讲了2月7日本案公诉人也来“提讯”(因为案件已经到法院审判阶段了,公诉人不能提讯当事人了,故此秦永敏先生质问“你们的提讯证怎么开出来的?”),公诉人主要和他讲了“国外有辩诉交易,咱们有认罪认罚的制度”,被秦先生以理以法驳回去了。

另外秦永敏先生还和我交流了他所创作的一篇《武汉赋》,因武汉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窗口的两层密密铁丝网,交流全靠嘴说,我也又一次见识了秦永敏先生的才识和惊人的记忆力啊!

2月5日上午,秦永敏先生收到本案的第N次延长期限通知书:审限从2月6日延长到5月6日。真是佩服了刑诉法的制定者关于“最高院批准延期没有次数规定”的龟腚(规定)啊!

言还在语,意犹未尽,不知不觉已到13时了,再次表达了友人对他的佳节祝福后,我们结束了这次会见,看到秦永敏先生爽朗的神态,这哪像是在坐牢的人啊!为他也为每一个良知公民们祝福吧!
据维基百科资料显示:秦永敏于1953年出生,民间政治学者、异议人士、中国民主党创建人之一。原为武汉钢铁厂工人,1970年代末,在武汉主编民主刊物《钟声》,1980年开始参与建立中国民主党筹备小组。1981年秦永敏被捕,次年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1989年出狱。1993年11月14日在北京参与发起《和平宪章》运动,是1949年后的第一个民运纲领的起草人。提出平反六四事件和释放所有政治犯等要求。随后他被控扰乱社会治安罪判处劳动教养两年。

1997年秦永敏发表致江泽民的公开信,要求中共十五大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民主宪政。

1998年在武汉创办《中国人权观察》通讯。同年公开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筹委会,并到湖北省民政厅申请注册,后又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党部。随后被警方逮捕,并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2年,2010年11月刑满释放。

1999年,狱中的秦永敏被中国民主党人推选为四个联合主席之一,并和徐文立、王有才共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湖北省监狱局副局长找到狱中和秦永敏谈出国问题,但其仍不答应当局的条件。出狱之后,不到一年时间里,在恢复中国人权观察工作的基础上,秦永敏已经发出了两百多份人权新闻稿,发起了多次救助政治受难者运动(刘晓波、李旺阳等),为此多次被“传唤”,被行政拘留和非法拘禁,五次被抄家。尽管出狱后又多次受邀出国访问,但他说中国不民主化就绝不出国,将始终战斗在中国的人权活动第一线。秦永敏的遭遇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据报导,如何处理“秦永敏事件”已成为美台智库观察中国政改的动向标之一。秦永敏的部分文章汇编于独立中文笔会。

2012年6月初开始,秦永敏被失踪月余。期间其友李旺阳身亡,引起民众质疑。

2013年12月8日,于武汉武昌区艳阳天酒楼举办婚礼,新娘赵素利,受到当局严密监控,其中有4人被抓后又释放,婚礼进行时场面一度发生混乱。之前被释放的宋宁生等4人在婚宴结束的返程中再次遭到当局的无辜抓捕。秦永敏发布消息称,“希望大家迅速扩散呼吁放人!!!”

2015年1月因“接受外媒采访及写文章过多”被行政拘留,目前关押在武汉第二看守所。其妻赵素利也随后被关押失踪至今。

2016年6月,他被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提起公诉,起诉书称,“秦永敏为实现其『多元化的民主政治』,一方面撰写文章、出版书籍,提出了『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政治目标,确定基本方针、过程和战略考量、策略和方法,一方面组织策划实施了一系列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

2016年6月21日,经广西李春华律师多次努力后,第一次准予律师会见当事人秦永敏之前,检察院就告知律师,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但当事人秦永敏告诉律师,他从去年3月30日被已涉嫌山颠送往看守所后,被公安预审提审过60多次,但检察院一次都未提审过,也未收到过起诉书。

2016年6月27日,马连顺律师受秦永敏家属委托,前往武汉市中级法院索要秦永敏的起诉书并复制案卷。马律师查到办理本案的是汪海燕、陈晖,找到陈晖的电话是6568 6095,汪海燕的电话是6568 6759,打通陈晖的电话,审查一番后挂断电话,马律师又给汪海燕打电话,在接待室见面,汪海燕查看并让马律师提供了律师事务所函、委托书、律师证,然后让马律师等待合议庭合议确定其辩护人地位,说这个案件特殊,以此拒绝发放起诉书和复制案卷。随后,马连顺律师前往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在网络登记个人信息时,系统中没有秦永敏,看守所警察说会见他要办案单位批准,马连顺律师说案件已经到法院,会见不需要批准,警察说这个案件特殊,最后还是没有让会见。

2017年9月7日上午,刘正清律师到武汉中院阅卷,下午会见秦永敏。秦告:他目前身体状况良好、没问题,血压、心脏均没有问题,腰细肩宽。是单独关押,不要做事、有书看,与看守所具体负责他的人相处正常,没有发生冲突。并要律师代他感谢所有朋友及网友特别是武汉朋友的关爱,并代他向他们致谢!问好!感谢葛文秀律师的关注。

2017年9月18日上午,蔺其磊律师到达湖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代理异议人士秦永敏案件的辩护手续,却被法院工作人员肆意刁难,也不接收辩护手续,还被告知不能会见秦永敏。

2017年11月2日上午,蔺其磊律师和刘正清律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秦永敏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一案的庭前会议,历时三个小时于中午12:30结束。控辩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针对该案在程序上的几个问题比如管辖、回避、是否公开审理、排非程序、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等进行了阐述。该案从11月6日开始继续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至2018年2月6日。

2017年12月22日上午,刘正清律师在武汉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到秦永敏。

2017年12月25日上午,蔺其磊律师收到自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号码为18971106285的短信通知,通知其秦永敏颠覆国家政权案于12月26日9:00在该院B0210室召开庭前会议,于同月29日9:00在该院3号法庭开庭审理,请其作为秦永敏的辩护人准时参加,蔺其磊律师为武汉中院如此方式通知辩护人开庭时间感到很无语。同日,秦永敏另一位辩护人刘正清律师收到出庭通知书。

2017年12月28日,蔺其磊律师发出消息,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当天下午15:00召开秦永敏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第二次庭前会议,在两次合议庭休庭后,法院决定延期开庭审理,故原定于次日(12月29日)上午9:00的开庭时间取消,何时开庭另行通知。而提前抵达武汉欲参与庭审围观行动的来自全国各地的秦永敏支持者在得知庭审延期后,当晚公开举牌声援以表达对秦永敏的支持。

2017年12月29日,徐秦、陈思明、孙东生、朱小平、仇英玫、徐佩佩、丁菊花、李燕军、黄雨章、侠客无家等十人陪同赵素利的儿子及两位姐姐到达武汉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寻找被失踪三年的秦永敏妻子赵素利,他们在分局接待室与警察交涉近两个小时后,于下午一点多被一伙不明身份的大汉强行抓捕塞挤进一辆面包车,期间陈思明和朱小平手机被抢走,后手机获返还,十人被带至武汉高铁站遣返原籍。

2018年2月8日上午,蔺其磊律师在武汉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到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遭羁押在此的知名异议人士秦永敏,秦永敏告知每次律师申请会见,看守所都要给国保打电话,获准国保同意后看守所才安排律师会见。另外,秦永敏还告诉蔺其磊律师,其于2月5日上午收到案件再次被延期审理通知书,得知案件审理期限从2017年2月6日延长到5月6日。

因隋牧青律师被吊照事件影响 刘正清律师接手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案并成功会见

$
0
0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因为隋牧青律师被广东省司法厅拟吊销执业证事件的影响,刘正清律师接手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的“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案,并于2018年2月5日和6日连续两次在四川省绵阳市看守所会见到遭逮捕被羁押在此的黄琦,得知黄琦身体状况稍有好转,但看守所有截扣黄琦家人送的钱物。会见结束后,到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制该案案卷材料时,经办法官让刘正清律师签署“保密协议”才可复制案卷材料。刘正清律师无奈之下只得签署,但应该是一式两份的协议只让刘正清律师签署一份,刘正清律师本人并未持有。且复制案卷时有一卷内容被告知不能复制和摘抄,刘正清律师出于自保而未予详究。以下是刘正清律师记述关于黄琦案的情况通报。

【黄琦案情况通报】
隋牧青律师因被司法行政拟吊照的影响,于2018年1月27日下午给我来电要我接手办理此案。我因近期心力憔悴,称想休息一段时间。后黄琦妈来电称是隋律及四川朋友的极力推荐,希望我代理此案。我告我很忙,没时间代理此案。第二天黄妈又来电告此案已起诉到法院了,黄在看守所的身体状况她一点也不知道,很着急!希望我尽快来成都见黄琦一面。我则要她到附近找一位律师。第三天(2018年1月30日)上午黄妈又来电催我到成都见黄琦。我因2018年2月7日上午揭阳一信仰案要开庭,便答:7号晚上飞成都。订好机票后,揭阳法院突然来电告改期开庭。我便将机票改签为3号下午飞成都。

2018年2月5日清晨5:30随黄妈等人租车从成都至绵阳看守所会见黄琦。告知黄琦隋律拟吊照由我接替之事后,黄除向隋致歉、致谢外,还向关心他的朋友致谢!黄告:其身体状况还是如以前一样浮肿,只是没以前那么厉害了,最近2个月其身体检查:肾功肌酐指数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为:257、187、180。入看守所至今只拿到了家里送的钱800元,还有14000元警方扣着没给他,母亲送的两床新被子,只收到了一床。

下午到绵阳中院拟复制黄琦案卷材料。向经办法官周立青递交法律手续并要求阅卷。因我的钢笔丢了,周非常“客气”地送我一支笔,并称此案是国家机密案要签保密协议。我说没问题。周又说他们通过检察院复制后再将光碟给我。我说我不一定要光碟,我可以拍照,我晚上还要飞广州。周说你事先又没预约,不是你说要复制就马上给你复制,并约第二天下午13:30来复制。心里暗忖:拍照与给光碟不都一样吗?何况拍照即走人于他们不更省事吗?凭我多年的经验,其中必有蹊跷!为了不影响明天能顺利拿到光碟及破解该蹊跷,我隐着性子不与周理论!

第二天(2月6日)上午再去绵看会见黄琦,下午准时(13:30)到周办公室。周要我签保密协议,我即签。后,周将案卷材料搬到茶几上让我看(一边等光碟)。黄琦妈也和我坐在茶几边。周法官明明看到黄妈坐在我旁边,也不提醒要她走开。我出于对党国的无限忠诚和保守国家秘密的高度政治敏感,同时也是出于自保,怕早已准备好的摄像头逮过正着!我马上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黄妈已85岁了,非法律专业人士),即要黄妈坐到别处!

为了破解这个蹊跷(只给光碟不让拍照),我便将光碟放在事先准备好的电脑进行核对,发现光碟中有一卷标明为“起诉意见书(一审公诉案件)”,心想“起诉意见书”是应入法律文书卷,怎么会单独成一卷呢?这样就更加引起了我的警觉——便对案卷中的每一卷进行核对。当核对到光碟标明“第6卷”时发现与之对应的纸质证据卷(封面标明“证据卷六”)不一致。我便问周法官:这是怎么回事?周告:此卷是国家绝密卷,律师只能看,不能复制,也不能摘抄,要我找四川保密局。此类案子我已办多了,我是不会按其预设的节奏跳舞的!于是我就平静地说:“你给我的光碟能不能任意删除其中的内容?”。周答:“该光碟是不能删除里面的内容。”,我说:“这样就好,不要说是我自己删了,到时说不清”。接着仍平静地说:“此案不让律师复制全部案卷材料,肯定是要搞到最高院的,我不会跟你争吵!既然签了保密协议,难道还有绝密、机密之分吗?况且封面上盖的印戳也是机密。”说完甩手就离开了周的办公室。

特别说明:
1、我签的“保密协议”(而不是单方的承诺书)顾名思义,应该是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但周只让我签了一份即拿走了。因我无意于要将案卷材料向外泄露,故无论其条款如何的严苛,我都能接受,同时也是对公权力的信用,所以该协议我没细看,也未索要一份。
2、光碟中的每一页都刻有“刘正清14401200110810581”的水印。在此要特别预先声明:提供方亦有存底,若外界出现此类字样的资料,我会配合有关当局的调查,但我处不是唯一的源头!特预先提醒当局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3、光碟“遗漏”的又不让律师复制的那卷材料,我不会按周法官预设的节奏去找四川保密局,况且保密重地在何处我既找不着,出于自保我也不会去打听!我会通过司法行政、律协维权机构,乃至最高院寻求救济!鉴于此信息四川当局定会收集到,为此,特借此形式向四川当局告知!
最近,因年关了,很忙。未能及时通报,特向关心黄琦的亲友致歉!

黄琦的辩护律师:刘正清
2018年2月10日


据维基百科资料显示,“六四天网”网站,为黄琦与其妻曾丽于1999年共同创办,黄琦毕业于四川大学无线电子系,是中国互联网早期因网络言论入狱的公民。

由于网站同时还登载各种批评时政的文章,引发中国当局的关注。2000年2月,原四川省国安人员卜列平等人到天网寻人事务所与黄琦发生冲突,黄被打伤。这一事件引发极大反响,随后中国当局查封了天网网站。4月15日,在一家美国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说明下,天网网站重新开张。由于以后天网在时政与公共评论中的声音越来越尖锐,2000年6月3日即六四事件十一周年纪念日的前一天,黄琦被警察逮捕。在被捕近三年后,2003年5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5年。黄琦被捕后,引起世界广泛关注,美国政府及数百家国际组织抗议中国大陆对黄琦的迫害。中国国内民间对司法裁定有巨大的争议和质疑,认为事实和证据都不能成立,并认为这是当局一直拖到近三年后才判刑的原因。2004年6月国际人权组织无国界记者和法兰西基金会授予黄琦“第2届互联网自由奖”。2005年6月4日,黄琦刑满获释。2006年4月28日,六四天网公布了中国第一个八九死难者索赔初步成功的消息。12月31日,黄琦改组六四天网为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创办了中国大陆第一家综合性人权组织。6月3日,获第六届中国人权青年奖。2007年1月26日,成立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丹麦联络处。2007年6月,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在美国成功注册。2007年2月,黄琦获赫尔曼•哈米特奖。2008年中国汶川大地震后,黄琦积极参与救灾活动,同时为地震中死亡学生的家长提供帮助,而且在网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6月10日晚,黄琦和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吃饭时被几名身份不明的人强行塞进一辆汽车带走。6月16日上午,黄琦母亲蒲文清收到了其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受到刑事拘留的通知书。7月,黄琦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名被正式起诉。2009年11月23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对黄琦案进行了宣判,法院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档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三年。12月5日,魏京生基金会将第六届“中国民主斗士奖”颁给尚在狱中的黄琦和杨天水。2011年6月10日黄琦刑满出狱,后定居于成都。

2016年10月24日中共十八大六中全会前夜间与外界失联。后被证实遭国保强制传唤。

2016年11月28日晚黄琦于成都市武候区桐梓林东路3号锦绣花园西区遭15名分别来自棉阳、内江和成都南站派出所的警察人闯入家中强行带走。义工蒲飞28日晚曾发布黄琦失联消息于twitter,但随后删除,此后蒲飞亦失去联系。

2016年11月30日黄琦的母亲蒲文清(83岁)下落不明。同时绵阳的杨秀琼在28日晚上被绵阳警方带走,据传遭拘留10天。蒲文清曾在事发第二天告诉媒体,黄琦被绵阳警方带走,警方还将她软禁在一处宾馆内两个小时,内江市公安又把她的住所门撬开,入室搜查。

2016年12月20日证实遭四川绵阳市检察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羁押于绵阳看守所。

2016年12月30日黄琦此前委托律师李静林到绵阳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被拒绝。警方指黄琦案是“专控案”,须经办案机关批准方可会见。李律师稍后到办案单位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交涉,被要求提供黄琦近期的律师委托书才能会见黄琦。

2017年1月13日,因网上发文披露黄琦案情况,六四天网义工成都胡金琼、绵阳杨秀琼遭四川当局刑拘。

2017年1月24日其表律师李静林被遂宁司法局昨天下午约谈,司法局负责维稳工作的副局长要其退出给黄琦的辩护,不要去会见美国驻成都领事。

2017年2月3日黄琦被绵阳市公安局以其不符合法定条件,且变更强制措施可能有社会危险性为由不予变更强制措施拒绝取保。绵公(国)不变字[2017]001号。

2017年2月10日黄琦的朋友周俊前往四川省绵阳市看守所要求探望黄琦,但遭到拒绝。周俊其后向派出所民警和附近的医院,查询身患严重肾病的黄琦个人药剂纪录,但对方表示没查到。周俊质疑黄琦在看守所,没有足够药物供应,担心会加深他的病情。

2017年2月21日黄琦的辩护律师隋牧青与李静林于绵阳市看守所查询黄琦健康状况及是否得到适当医治的情况遭拒,友人为黄琦送药亦遭拒绝。

2017年4月1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的辩护律师隋牧青于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再次提出会见及取保申请,再次遭经办国保拒绝。

2017年5月4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其辩护律师隋牧青向绵阳市公安局申请会见,被办案人员以案件目前仍处于侦查阶段为由拒绝。

2017年5月24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其母亲向四川省公安厅和绵阳市公安局寄出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警方公开黄琦在被羁押期间的身体状况及有无受到虐待等情况。

2017年6月13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其母亲蒲文清及代理律师隋牧青申请会见再遭拒绝,西充市胥树叶、雅安市卫小兵、成都市武素云、李昭秀、袁英、绵阳市张瑞银、徐光平同黄妈妈前往绵阳看守所为黄琦寄存了衣服、信件、生活费。同时也为被关押的绵阳维权人士陈天茂存上生活费。

2017年6月27日,因持续发文披露黄琦案情况,六四天网义工杨秀琼被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逮捕,目前羁押于涪城区看守所。绵公(国)逮通字[2017]001号

2017年7月11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其母亲担心身患重病的儿子会死在看守所,呼吁四川公安立即释放黄琦。

2017年7月31日,李静林律师与家属到检察院阅读卷宗,但没法联络负责案件的检察官。

2017年8月1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案其辩护律师李静林申请会见,黄琦传出信息指遭办案人员陷害要求强迫认罪,并提出希望向有关部门控告。律师仍未能阅卷。

2017年11月3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其辩护律师李静林在绵阳市看守所与其会见后透露,因黄琦向外界透露了其拖着病体,被罚值班每天长达四至六个小时的消息,遭看守所管监室的警察杨茂荣暗中唆使同监室人员打致左小腿内侧一大片瘀青,并被限制购物,连生活必需品的亦不能购买,致使其上厕所只能用水洗。
黄琦并透露,在8月1日,辩护律师与其会见之后,办案警察罗兵和张慧先后十几次来看守所监区提审他。弄到办公室或者会议室去,劝其认罪,不然会判他十二年至十五年徒刑。黄琦不仅始终坚持自己无罪,声称办案警察虚构事实陷害他,而且一再指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办案警察是无权去看守所提审他的。罗兵等人回答他,只是找他谈心,不算提审。

2017年11月6日,遭当局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逮捕的天网负责人黄琦其辩护律师隋牧青在绵阳市看守所与其会见后得知,两名殴打黄琦者是:受贿二千余万元的绵阳市前国土局局长陈立和殴打访民至重伤的前维稳人员苗家滋,殴打黄琦系因黄琦多次向检察院投诉遭受不公待遇。隋牧青律师表示黄琦精神状态不错,但健康状况依然堪忧,看守所低劣的生活环境与饮食医药条件,远无法满足一个伴有多种重疾的绝症患者治病养病的基本需求。

2017年12月18日,隋牧青律师在四川绵阳市看守所会见到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遭逮捕羁押在此的“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过程持续三个小时,黄琦补充介绍了先前遭殴打的背景,其身体状况仍然令人担忧。会见结束后,隋牧青律师到达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领取案卷光盘,并与承办检察官见面,证实黄琦案最迟将于2018年1月23日前移送法院起诉。

因为隋牧青律师被广东省司法厅拟吊销执业证事件的影响,刘正清律师接手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的“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案,并于2018年2月5日和6日连续两次在四川省绵阳市看守所会见到遭逮捕被羁押在此的黄琦,得知黄琦身体状况稍有好转,但看守所有截扣黄琦家人送的钱物。会见结束后,到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制该案案卷材料时,经办法官让刘正清律师签署“保密协议”才可复制案卷材料。刘正清律师无奈之下只得签署,但应该是一式两份的协议只让刘正清律师签署一份,刘正清律师本人并未持有。且复制案卷时有一卷内容被告知不能复制和摘抄,刘正清律师出于自保而未予详究。

南京纪念六四演讲案 史庭福被判寻衅滋事罪成 获刑一年缓刑一年半

$
0
0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8年2月11日下午,因于“六四事件”二十八周年之际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维权公民史庭福的辩护律师刘浩发出消息,称史庭福案已经宣判,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当天下午判定史庭福寻衅滋事罪成,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宣判结束后史庭福获释。史庭福案于2018年2月8日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其辩护律师刘浩作无罪辩护,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南京维权公民史庭福于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
据了解,2017年6月4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史庭福身穿写有“勿忘六四”等字样的白衬衣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高声演讲,主要内容关于“六四”大屠杀,呼吁市民牢记历史勿忘“六四”。演讲吸引不少前来纪念馆参观的市民和游客,纷纷驻足听讲。下午三点半,南京警方带同传唤证和搜查证来到其住所,带走史庭福调查,并进行全屋搜查后带走史庭福手机以及大量文件。

2017年6月26日,山西运城的许忠东被证实羁押于南京市雨花石区看守所,疑因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现场拍摄史庭福演讲宣扬勿忘“六四”过程。

2017年6月28日疑于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寻衅滋事刑拘于雨花台区看守所的史庭福获律师会见,史庭福披露于看守所中被恶意对待,睡眠空间逼仄、半夜遭摇醒、伙食变质变味。

2017年6月29日 疑于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以寻衅滋事刑拘的史庭福披露于看守所中被恶意对待,其辩护律师刘浩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

2017年7月5日 疑于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以寻衅滋事刑拘的史庭福其辩护律师刘浩向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区分局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另一名参与拍照的许忠东已经获释。

2017年7月6日 疑于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以寻衅滋事刑拘的史庭福传已遭批捕,但家属仍未收到通知书

2017年11月3日,因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的史庭福,其辩护律师刘浩向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递交《史庭福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史庭福涉嫌寻衅滋事罪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并将《南京冤民史庭福》一文附上。随后前往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与其会见后得知,史庭福的看守所专用卡被管教没收未还已逾三月之久,日常生活消费多有不便之处,身体健康频受影响,刘浩律师就史庭福的看守所专用卡没收问题,当即向看守所反映。

2017年11月9日,因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的史庭福其辩护律师刘浩透露,2017年11月8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已经就史庭福案接受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起诉,决定立案。

2018年2月5日晚上,因于“六四事件”二十八周年之际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维权公民史庭福的辩护律师刘浩发出消息:史庭福“六四”演讲涉嫌寻衅滋事案,定于2018年2月8日上午9:30,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定于2018年2月7日下午2:30,在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办案场所召开庭前会议。

2018年2月8日,因于“六四事件”二十八周年之际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演讲宣扬勿忘“六四”,后被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维权公民史庭福案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其辩护律师刘浩作无罪辩护,认为89年事件只是政府对事情看法,不代表当事人看法和群众的看法,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2018年2月11日下午,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宣判史庭福案,判定其寻衅滋事罪成,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结束后史庭福获释。

据CPPC网站报道:

史庭福(CPPC编号:00544),1959年6月14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前南京市无线电元件第十一厂职工,维权公民,街头民主运动践行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因其为人真诚、热情、厚道,经常关注困难的同道,并热心帮助捐款给他人,故备受各地网友的赞许;1989年,曾积极支持学生民主运动“反官倒反腐败,争民主争自由” ;1995年—1999年,曾因民事纠纷招惹报复,先后三次遭到殴打,落下多处病伤,凶手系高官二代,逃脱法律制裁;2001年,曾因此上访维权竟遭诬告陷害,被当地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枉法判刑4年,后因减刑于2004年提前出狱;2003年,其子史竟(当时年仅15岁),因探父途中遭到多人殴打、砍伤,落下多处病伤,而凶手竟又都是权势子弟,皆与地方司法机构勾结,长期逍遥法外,其为讨公道而被迫再次上访;2007年,因其在维权途中再遭殴打,至此,经过深刻反思,其由一位普通的维权访民终于成长为一名坚定的维权斗士,后又因接触并认同三民主义与​​普世价值观,随逐步成为一积极的街头民主运动践行者。

2015年4月13日,曾在台湾的台北101大厦与亲共分子进行论战,当众揭露其丑陋心态并扯掉中共党旗;2016年6月2日,“七七事变”79周年纪念活动在南京市中山陵举行,台湾国民党抗战将领回陆参加,其曾高呼“中华民国万岁”;2016年6月3日,曾因欲赴港参加六四纪念27周年活动而被拦截于深圳海关,旋即被押回南京,拘禁于南京下关白云亭一处仅1平方米的笼室4天;2016年10月31日,曾因在台湾国民党主席洪秀柱到南京中山陵访问期间高喊“三民主义万岁” ,而被南京市警方当场抓走;同年,曾因现场围观南京王健案、苏州4﹒29祭林昭、举牌声援郭飞雄、组织南京网友帮助高智晟律师家人度过生活难关等,而被当局维稳监控;2017年6月4日,因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门前身穿“勿忘六四”血衣,发表“六四” 纪念28周年演讲,并将演讲视频上传发布到网上,遂于当日下午遭南京市雨花台区警方传唤调查,6月5日即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7年7月6日,被转正式逮捕;据悉,其在看守所屡遭狱方及牢头狱霸虐待,致其多处病伤复发;睡眠空间狭小难以躺下,经常睡中窒息、憋醒,好不容易入睡,又被牢头狱霸指使同仓人员摇醒,甚至抽去代为枕头的衣服;伙食变质变味,难以下咽,卖菜人员唯独拒绝其一人买菜,并声称系领导安排。

因守护家乡海滩 前维权律师陈武权遭湛江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 刑事拘留

$
0
0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8年2月11日,因守护家乡海滩,在湛江市市辖区东山镇综合信访信息中心被捕的前维权律师陈武权家属,收到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拘留通知书[湛公开拘通字(2018)00057号]已于2018年2月10日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陈武权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湛江市麻章区看守所。
同时被刑拘的还有其家乡同村的陈帅[湛公开拘通字(2018)00056号],陈伟梁[湛公开拘通字(2018)00058号],陈春霖[湛公开拘通字(2018)00059号],陈振明[湛公开拘通字(2018)00060号],陈隆群[湛公开拘通字(2018)00061号]等5名维权村民,全部被押在湛江市麻章区看守所。


(维权律师陈武权)












据了解,因广东省湛江市政府在陈武权家乡所在东海岛东山镇调逻村的海域非法填海,造成海滩边红树林被破坏原本海产丰富的海滩和红树林都遭到严重破坏,螺、蚝、沙虫等海产已经消失。村民被迫出来护海。而他带领家乡的村民捍卫他们世代赖以维生的海洋。在去年12月,村民的现场护海行动受到当地警方镇压。陈武权之前发布的相关文件显示,他们已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希望能够叫停填海工程,但官方的回覆否认填海破坏环境,并认为渔民要转型谋出路。在多方申诉无门之后,陈武权日前在网上发布要求游行示威的申请,很多村民已签名。
2018年2月9日下午,陈武权应湛江市市辖区东山镇综合信访信息中心的通知,与6位村民一起去谈话,但他们7人随后被以阻挠开工的名义带到湛江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后来,除一名村民被释放,其余6人都被刑拘。


网上公开信息显示,陈武权,1998年毕业于警官院校后到湛江市政法部门当警察。2004年,因四二五事件受党内警告处分。2005年4月25日,辞去警察工作。2005年通过司法考试。2006年3月,正式成为执业律师。
    
陈武权律师近十年曾代理多个土地征收相关的维权个案,2012年曾代理山东临沂陈克贵案。由于代理陈克贵案件及关注中国人权状况,陈武权律师屡遭警方骚扰。2012年9月18日,陈律师被广州警方指,指使两位上访维权者在9.18游行展示“自 由、民主、法制”的标语,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在天河看守所羁押11小时。此外,因广州市司法局阻挠,陈律师被剥夺律师的辩护权及执业权。2012年5月18日,陈武权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2014年9月因白云山裸奔事件被广州公安局白云山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15天。

Viewing all 2091 articles
Browse latest View live